房屋租賃項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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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蒙城路87號房產房屋一間(包含簡易平房拆除后停車場)房屋租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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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合肥市房屋租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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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諾 |
出租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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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監(jiān)督部門 |
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檢室,聯系人:王主任,聯系電話:0551-62988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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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2025年10月13日16:30至2025年10月27日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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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標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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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
所在層數 |
結構 |
建筑面積(㎡) |
租期(年) |
租金底價(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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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路87號房產房屋一間(包含簡易平房拆除后停車場) |
第1/1層 |
/ |
15㎡+28個停車位 |
詳見 公告 |
2.4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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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坐落位置:蒙城路87號 2.標的權屬情況:該標的無房產證、無土地證;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或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3.標的租賃期限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26日止。日租金計算規(guī)則:日租金=年租金/12/所在當月天數。 4.標的內部情況說明: (1)房態(tài):承租人自行裝修,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同意后施工。 (2)附屬設施設備:①電:已接至房產電表箱,室內用電承租人自行布置(負荷不足部分,承租人自行增容),費用自行繳納;②水:已接水,費用自行繳納;③燃氣:無燃氣 5.遺留物品描述:標的暫未清空,如中標人非原承租人,原承租人搬離后遺留原承租人裝修等垃圾,由承租人自行處置。 6.特別說明及其他:禁止使用罐裝燃氣;禁止經營餐飲娛樂業(yè);禁止出售、存儲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法律禁止的產品等產品。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合肥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規(guī)定》、《合肥市服務業(yè)環(huán)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7.該房屋按現狀交付,意向承租人需自行現場踏勘,并向委托方確認出租房屋的實際位置、面積、室內上下水等相關情況。投標人投標視同已充分了解房屋現狀,如投標人中標后因房屋現狀拒絕承租的,視為放棄成交資格。 8.本次出租標的未清空,原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若本項目成交人非原承租人,出租方負責協調處理原承租人搬離、資產交付等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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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租賃房屋的用途為 / 。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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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1. 租金每 3 個月支付一次,第一年、第二年租金均為成交價,第三年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先支付后使用;本項目無免租期。 2. 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首年前三個月租金總和,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生效前交納,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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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租條件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2.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出租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參與投標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3.公告所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房屋租金的依據,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4.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履約期限內,不得轉租。租賃期內,出租標的必須由承租人直接經營,經營范圍須按照出租方要求,不可違規(guī)經營,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對該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進行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調換、合作經營或聯營,不得將該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對外實施抵押、擔保、處分,否則出租方有權責令承租人停業(yè)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出租方要求及時整改的,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5.租賃期內,承租人需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fā)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yè)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承租人須負責租賃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自覺接受、配合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6.標的房屋按現狀租賃。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未經出租方許可擅自施工、經營的,出租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7.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8.《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 5個自然日內交還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9.承租人應無條件配合甲方的安全檢查,并按出租方要求進行安全整改,拒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全額扣除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以作為甲方對該合同標的房產的安全整改資金。
10.承租人應在《成交確認書》發(fā)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房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與出租方簽訂合同的,出租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扣除其交易保證金。
11.成交人在合同簽訂前不得以任何形式發(fā)布對標的房屋轉租、分租或出借等相關廣告信息,否則視同涉事轉租行為,一經發(fā)現,出租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扣除其交易保證金。
12.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三.承租人確定方式
本項目采取一次性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最終成交結果以
結果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如只有一家意向方提交報價材料,該意向方直接中標。如幾方報價相同,現場進行二輪報價。
四.意向承租人參與方式
(一)投標文件遞交時間、地點
1.遞交截止時間: 2025年10月27日9:30前
2.遞交地點:合肥市長江西路460號合房股份辦公區(qū)一樓會議室
(三)投標文件開啟時間、地點
1.開標時間:2025年10月27日9:30
2.合肥市長江西路460號合房股份辦公區(qū)一樓會議室
(四)意向承租人須遞交材料
1.法人需提交材料:
(1)企業(yè)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保證金支付憑證(繳款記錄憑證復印件);
(4)投標函(附件2)。
備注:如代理人投標需攜帶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原件;
2.個人需提交材料
(1)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者身份證明材料);
(2)保證金支付憑證(繳款記錄憑證復印件);
(3)投標函(附件2)。
備注:如代理人投標需攜帶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原件;
3.材料與報價單的遞交
(1)簽署:意向承租戶遞交的須加蓋意向承租人公章或本人簽字按手印。
(2)封裝:材料需密封包裝。
(3)標記:包裝上標注項目標的、項目名稱,并清楚標明意向承租人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審查材料的截止時間之后送達或未封裝相關材料的,出租方將拒絕接收。
五.交易保證金繳納及處置
(一)交易保證金支付
1. 繳納賬號:
戶名:合肥市房屋租賃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廬陽支行
賬號:34050146860800001737
2.意向承租人必須在指定截止時間前,向出租標的對應的保證金繳納賬號足額匯入交易保證金;(繳款時需注明投標項目或標的號)
3.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人須確保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到賬;
4.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報名成功,我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交易保證金處置
1.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可轉為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返還(不計息)。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房屋租賃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jiān)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房屋租賃合同》的。
六.結果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1.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房屋租賃有限公司將在網站上發(fā)布結果公告。
2.結果公告發(fā)布后,合肥市房屋租賃有限公司將通過微信/QQ/短信/郵箱等電子渠道向成交人發(fā)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fā)出即視為送達;
七.其他說明
房產招租公告及中標公示發(fā)布網址( 網址: http://www.gdhbd.cn)意向承租人應主動上網查詢。合肥市房屋租賃有限公司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八.聯系方式
項目負責人:孫工,聯系電話:62988856;現場踏勘:羅工,聯系電話:17705657893;
附件:招租公告
附件2:投標函